各位参保人注意!年1月1日起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新调整!
对兜底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
对我市城乡居保的缴费档次
基础养老金等进行完善调整具体都有哪些新变化人社君为你详细解读!
扩大覆盖人群,实现应保尽保
持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将持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为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
在年我市实施城乡居保扶贫*策、财*部门已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继续将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纳入财*代缴范围。
提高为困难群体代缴标准
办法修订后,我市将对下列四类困难群体按每人每年不低于每年元的标准代缴纳养老保险费。比省实施办法按每年元的标准提高了60元。
提高参保人的补贴标准
办法修订后,提高了对参保人(含困难群体代缴)缴费的补贴标准。
比原我市实施办法中固定每人每年补贴60元和省实施办法规定的每年30元、60元标准有较大提升。
四类缴费档次
补贴标准
(每人/年/元)
第一、二、三档:、、元
60元
第四、五档:、元
90元
第六、七档:0、0元
元
第八、九档:0、
元
调整个人缴费档次
中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9个档次,调整后与省办法设定的个人缴费档次一致。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进行缴费。
档次
年缴费标准
(元/年)
第一档
元
第二档
元
第三档
元
第四档
元
第五档
元
第六档
0元
第七档
0元
第八档
0元
第九档
元
养老金新增两个组成部分
新增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
新增高龄人员养老金
退休人员年龄
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分别按月加发
65周岁
10元
70周岁
15元
75周岁
20元
80周岁
25元
85周岁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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