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日晚,女子骆某驾驶电动车在中山横栏镇长安北路逆行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倒受伤。截至5月5日,医院接受治疗。
事发当晚19点0分许,横栏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横栏镇长安北路富诚辉塑料制品对开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与无号牌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驾驶电动车的女子受伤,两车损坏。
值班民警闻讯当即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了解,受伤医院救治。据肇事的小轿车司机孙某反映,事发当时,他驾车按交通信号灯正常左转过斑马线后,恰遇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逆行斜穿,双方刹车不及在左侧车道发生碰撞。
民警随后调取的监控视频证实了孙某所述。处置完现场后,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得知当事女子姓骆,广东吴川人,现年50岁。
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罗某腹部、臀部受伤。截至5月5日,医院接受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参与者无论驾驶任何车辆出行都应该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尤其是作为弱势群体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行人,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更容易受到严重伤害。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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