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年)》(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示范目标,提出到年末,电堆等八大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推广1万辆燃料电池汽车,年供氢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
《行动计划》从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加氢站建设、氢气供应、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产业链安全管理6个方向共提出设定了25项重点任务,核心及创新内容如下:
1、明确城市群各城市分工,广州、深圳、佛山聚焦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东莞、中山、云浮聚焦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东莞、珠海、阳江聚焦氢气供应。
2、通过公开竞争、“揭榜挂帅”等形式促进技术创新,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
3、鼓励建设油(气)氢合建站,对日加氢能力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其余固定站、撬装站每站分别给予万、万、万补贴。
4、允许站内电解制氢,允许利用谷电建设电解水制氢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对氢气终端售价年底前高于35元/公斤、年底前高于30元/公斤的不给予补贴。
5、对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1万辆车辆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城市群内制造,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元/千瓦;各地不得要求购置的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必须本市生产,不得限制非本地制造的燃料电池车辆注册登记和申领地方财政补贴。
6、将氢能列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完善安全运行监控体系,出台加氢站安全管理规范,支持有条件地市为加氢站购买公共责任安全保险。
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成果
年9月,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正式获批,由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福州、淄博、包头和六安等城市组建。
政策方面。广东城市群出台各类专项政策共26项,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云浮、福州、淄博、六安分别发布9、5、2、1、1、1、2、3、2项各类专项政策,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淄博、六安均发布了氢能发展规划,云浮、福州出台了配套政策,中山、阳江、包头尚未有专项政策。
数据来源于中国氢能联盟大数据平台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及供氢方面。佛山市目前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最多且车型丰富,包括公交、物流、客车、有轨电车、渣土车等。广州依托广汽集团AIONLXFUELCELL乘用车,率先开展了粤港澳大湾区首个“网约车+氢能源”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珠海、东莞、阳江尚未有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运营,包头将依托白云鄂博矿区分散式风电及氢能一体化项目,应用23辆氢燃料电池重卡。
数据来源于中国氢能联盟大数据平台及公开渠道
加氢站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广东城市群共建成加氢站56座,其中佛山、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云浮、福州、淄博、六安分别为28、8、3、2、2、2、2、7、2座;56座加氢站中,固定站44座,占比78.6%,撬装站12座,占比21.4%;日加氢能力公斤以下5座,(含)-公斤29座,公斤及以上22座。
数据来源于中国氢能联盟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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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于广东发改委、中国氢能联盟及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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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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