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4日,实习刚半年的女司机江某在中山市古镇镇倒车入库停车时,撞到他人停在路边的小轿车,事后,江某当即驾车离开,后于今年2月24日投案自首。
3月9日,古镇交警依法对江某处罚款元,记12分,注销驾驶证。
事故经过
今年1月11日10时50分许,古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车主谢某报警,称自己停在路边的桂K号牌小客车被撞了,后来调取监控发现是年12月24日被一辆粤S号牌小轿车撞了,事发后当事司机逃逸,谢某请求查找肇事司机。
根据车主提供的线索,古镇交警当即开展案件调查,确认车主是一名姓林的男子。在联系林某后,得知肇事的是林某的妻子江某,民警当即要求林某通知江某到案接受调查。两个月后的2月24日,江某来到古镇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江某系福建省诏安县人,现年42岁,去年6月刚申领C2机动车驾驶证,事发时实习刚满半年。
据江某交代,年12月24日9时40分许,她驾驶粤S牌号牌小轿车由古镇镇东兴路往龙庭街医院宿舍楼对开路段时,看到路边有停车位,准备“倒车入库”停车回家,但因驾驶技术不熟练,倒了多次仍停不进去,其间还撞到了路边的一辆小轿车,造成两车损坏。事发后,因害怕承担责任当即逃离现场,后于今年2月8日接到古镇交警大队的调查通知。
3月3日,古镇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江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3月9日,古镇交警大队以肇事逃逸及不按规定倒车依法对江某做出了罚款元,扣12分的处罚。另外,由于江某事发当时处于实习期,其机动车驾驶证将按规定被吊销。
编辑张耀文
二审周亚平
三审程明盛
来源:中山+(记者夏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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