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共设施现状
石龙镇公共设施较完善,涵盖了公共设施各个门类,公共设施共计约处,公共设施用地84.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06%。
现状公共设施配套基本可满足现状要求,教育设施略显不足。
目录:
(1)上版“三旧”专项规划评估
《东莞市石龙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于年编制完成,并于年进行修编,有效地指导了石龙镇“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
1.1规划情况(1)上版“三旧”专项规划规划背景
①东莞市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城市综合辐射力的重要途径,要大力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心的现代服务业,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重要的服务支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主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进加工贸易升级转型,加快形成健全的产业链和产业群,提高产业结构的适度重型化水平和自主创新水平,推进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化。
②省、市*府要求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以“三旧”推动城市建设
随着多年的社会经济发展,珠三角城镇化程度高,经济成果惊人,但也面临着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物质空间老化严重等问题。为拓展城市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市*府出台系列文件,要求镇街全面推行三旧改造规划。
③石龙镇自身发展需求
在快速城市化的今天,在石龙约1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石龙土地资源日趋减少,全镇未建设用地十分有限。要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走集约化发展道路,破解土地资源难以为继的难题在于“三旧”改造,通过“三旧“改造实现石龙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再一次发展。
(2)规划思路
以促进石龙镇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准则,着力于盘活石龙镇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挖掘潜力,节约集约利用石龙土地,力求通过“三旧”改造,解决石龙镇存量土地效益低下,物质性老化和功能性老化的问题,为石龙镇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①以“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原则,优先解决交通、配套和环境问题,促进城市形态向现代化城区转变、提高发展品质和建设水平;
②以“尊重历史、提升城市品质”为原则,加快推进石龙历史古镇的保护和利用,提升石龙历史古镇的城市形象;
③以“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原则,在配套等相关环境容量满足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集约利用土地;
④以“盘活资产、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为原则,对于镇区内效益差、不符合产业发展的企业逐步升级转型,为产业结构调整腾挪空间;
⑤以“公众参与、民主决策”为原则,通过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培育社区公众参与意识,通过*府引导,有效加快“三旧”改造;
⑥以“近、远结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为原则,重点整理和延续已建、已批的土地功能,兼顾用地功能自发调整的要求。
(3)改造规模
依据上版规划,石龙镇“三旧”改造地块共30处,总地块面积约.7公顷,总用地面积(享受*策范围)约公顷。其中旧城改造为主的地块10个,用地面积约81公顷;旧村改造为主的地块10个,用地面积约公顷;旧厂改造为主的地块1
(4)用地功能
石龙镇“三旧”改造用地面积公顷。其中改造为居住用地面积约.7公顷,占44.88%;改造为公共设施用地面积约61公顷,占20.46%;改造为工业用地面积约19.3公顷,占6.48%;改造为道路广场用地面积约64.2公顷,占21.54%;改造为市*设施用地9.0公顷,占3.02%;改造为绿地10.8公顷,占3.62%。
商品住宅用地(包括R1-R4类居住用地、R5类商住用地及C21类商业用地)面积约.1公顷,占石龙镇“三旧”用地的39.6%,符合相关*策要求(镇区40%以下)。
1.2实施情况截止年03月,全镇正在推进和已经完成“三旧”改造工作地块共计6处,“三旧”改造总用地规模约37.46公顷,占上版规划整个“三旧”用地的12.5%,占石龙镇年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的3.8%。其中旧城改造为主的地块2处,为老城片区半岛酒店地块(A-03)及新城区悦诚玩具有限公司地块(C-03),用地规模约10.17公顷;旧村改造为主地块1处,为新城区泗洲村地块(C-02),用地规模约6.35公顷;旧厂改造为主地块3处,为西湖区石安线路器材厂地块(B-01)、西湖电厂地块(B-11)以及新城区*家山地块(C-01),总用地规模面积约20.94公顷。
1.3评估总结实践证明,上版“三旧”专项规划从镇域和土地利用的角度对石龙镇发展做出了科学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很好地指导了石龙镇“三旧”地块改造建设,亦对本次规划调整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但是,在近5年的实践过程中,石龙镇已开展“三旧”改造的地块只占总用地的12.5%,占石龙镇年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的3.8%,“三旧”改造进程较为缓慢,主要原因在于上版“三旧”改造规划编制于服务业发展、房地产开发热潮的大背景下,主要规划方向均为推动用地功能置换为商业、居住用地。
随着当前市场环境变化,房地产热潮消退,以及石龙镇本身存在未开发的空置地,开发成本低、推进快,导致石龙镇“三旧”改造推动力不足,影响了“三旧”改造地块的推动进程。
1本次规划基本背景
2.1规划背景(1)启动“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通过规划管控引导“三旧”改造走向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是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统筹镇街辖区内“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镇街已批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步骤。
石龙镇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经济情况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土地开发急剧扩张,城镇建设遍地开花,原有“三旧”规划的不适应性日渐显现,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方案来控制和引导石龙镇的“三旧”土地利用。
年1月19日,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通知,启动“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新一轮的修编工作,编制期限为-年。
(2)探索和践行“新型城镇化”的*策要求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指出,珠三角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但也面临着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加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制约,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质量提升。要实现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必须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有空间利用率。
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明确提出“要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新要求。
(3)东莞--新常态,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
在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论断,新常态外在表现为增速放缓与质量提升,实质是经济发展新旧增长动力的转换、新旧发展路径的替代、新旧竞争优势的演化、新旧空间组织的重构以及新旧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东莞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精彩而生动的缩影,对外开放早、改革起步早、经济发展快,与此相应碰到的各种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也比较早。
为应对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新挑战,把握新机遇,建设新东莞,东莞市*府明确趋势社会经济态势,理清工作重点,提出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要求:强调加快转型升级、强化创新驱动上出实招,在做强制造产业、加速“三重”建设上下功夫,在深化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上求突破;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强化“产城融合”理念、加快电力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推进美丽幸福村居建设,打造山清水秀的现代生态都市。
(4)石龙--国际宜居宜商名镇、建设幸福石龙
自“十二五”规划以来石龙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国际宜居宜商名镇、建设幸福石龙”为目标,全力以赴深化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功能配套、推进社会建设、强化文化教育、努力改善民生。
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造国际宜居宜商名镇、建设幸福石龙的重要之年。石龙镇*府明确提出新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镇委十四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打造国际宜居宜商名镇,建设幸福石龙”为总目标,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以商旅强镇建设为抓手,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围绕新常态,狠抓改革攻坚,突出依法治镇,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城市改造、文化教育、社会管理、人才高地、民生事业六大工程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打造国际宜居宜商名镇,建设幸福石龙宏伟目标。
2.2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东莞市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草稿)》
◆《东莞市生态控制线规划》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东莞市石龙镇总体规划修编(-)》
◆《石龙历史古镇保护规划》
◆石龙镇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3规划原则与重点(1)落实发展目标
以“加强统筹指引、提升城市品质”为原则,落实国家、东莞市、石龙镇的总体发展目标与要求,促进“国际宜居宜商名镇、建设幸福石龙”总体目标的实现。
(2)解决现实问题
以“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原则,优先解决石龙镇社会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等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
(3)对接相关规划
以“多规融合、全面对接”为原则,严格依据城镇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充分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规划,保障规划的实施落地。
(4)制定实施计划
以“远、近结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为原则,从项目改造的经济可行性入手,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确保“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序开展。
2.4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年-年,其中:
近期年-年,远期年—年。
2.5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以东莞市规划局备案的水乡总规为依据,规划范围与水乡总规石龙镇界范围一致,规划总面积约13.15平方公里。
2现状概况
3.1地理位置东莞市石龙镇位于广东省中部偏东,东莞市的东北部,北隔东江北干流与博罗县的石湾镇、增城县的龙城村相望;东跨东江北部干流与东莞石排镇、博罗县园洲镇白马围村相邻;西与东莞石碣镇的唐洪、南埔、*泗围接壤;南边西湖管理区与茶山镇的京山、横岗和石排镇的燕窝管理区毗邻;西南偏南距市府驻地莞城区13公里。沿广深铁路,西距广州市69公里,东南偏南距深圳市78公里。水路西距*埔港54公里,西南偏南距太平港59公里,东北距惠州港79公里。
3.2人口情况依据最新的人口数据普查,截止年底,石龙全镇总人口人,其中户籍人口人,外来暂住人口人。外来暂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为1.32:1。
近十年来,石龙镇人口增长平稳,呈现出户籍人口增长、外来暂住人口减少的趋势。
3.3经济运行情况(1)石龙镇社会经济实力十分突出,持续稳步发展
①地均产值高居东莞各镇乡之首,可与深圳相媲美
年石龙镇地均产值为4.8亿元/平方公里;年石龙镇地均产值为5.9亿元/平方公里。而深圳市年地均产值为1亿美元/平方公里。
②地区生产总值近10年保持9%左右增长
年,石龙镇地区生产总值为81.7亿元,同比增长8.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亿元,增长8.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0亿元,增长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亿元,增长5.5%;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73.5亿元,增长13.5%;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增长29.1%;各项税收总额16.2亿元,增长9.9%;镇本级财*收入7.2亿元,增长7.3%。
③3家世界强企业扎根石龙
石龙镇知名企业共8家,其中3家为世界强企业,分别为京瓷办公设备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东莞石龙京瓷有限公和柯尼卡美能达商用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年,京瓷办公设备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荣获东莞市市实际出口前10名外资企业。
(2)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质量博发展。
①坚持不懈抓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得到增强
东莞市、石龙镇市镇两级领导积极落实挂点服务大型骨干企业,加强对大型企业用工、用电、通关的服务,协助9家大型骨干企业成为保用电企业;镇主要领导主动加强与大型企业高层沟通交流,增强大型企业扎根发展和增资扩产的信心,先后推动日本电产三协、联兴食品包装、理想电子、津威等7家优质企业增资扩产,有效提升了产业和经济增量;推动“机器换人”行动计划,跟进京瓷办公设备、东京光学、天意电子等企业设备改造和产品升级工作,共有14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机器换人项目,优化了传统企业的发展质量;成立石龙电子商务协会,现代信息服务园租用率达到95%以上;推动2家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电产三协技术开发中心一期已正式落户石龙镇并投入运营。加强村组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农村经济向多元化发展,加强农村债务债权管理,村集体经济呈现向好态势。年,全镇村、组两级资产总额17.92亿元;资产负债率15.18%,比年初(即年年初,下同)下降2.96个百分点;总收入万元,增长3.1%;纯收入万元,增长5.7%。当前,石龙产业转型升级步入正轨,创新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优势开始显现,战略
性新兴产业等新的增长点正在发力,质量型发展已成石龙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
②年经济危机后,工业保持8%左右的增长,复苏态势明显
第二产业在年受到经济危机影响,工业增加值出现巨大降幅。但之后得到了有效复苏,到目前已经超过年水平。
③工业生产更加现代化,企业管理更加精细化
近10年来常住人口增加人,户籍人口增加人,外来人口减少人。而在外来人口大幅度减少,户籍人口增加有限的情况下,工业增加值增加,表明石龙的自动化生产成效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
3.4城市建设情况石龙整个镇区被东江及东江支流分割成四大片区,现状除红海片区未建成外,老城区、新城区、西湖区都基本建成,全镇建成区占镇域总面积的70.79%,镇域范围内的内道路网骨架、整个城市功能格局已经形成,各组团发展方向较为明确。老城区是石龙历史古镇保护的主要地区,沿绿化路以北、铁路以西区域是石龙古镇保护的区域;新城区是石龙镇现代城市发展的中心区,是石龙镇*治、经济中心,是石龙镇*府所在地区,新城区发展较为成熟;西湖区依托与东莞市区便捷的交通联系,是石龙现代传统城镇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地区。
(1)土地利用综合现状
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3.15平方公里,现状建成区面积约.13公顷,占镇域总
面积的70.86%,水域及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约.28公顷,占镇域总面积的29.14%:其中水域.89公顷,耕地面积为39.50公顷,发展备用地地面积为78.89公顷。
(2)建设用地现状
现状全镇建设用地分为9大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现状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4.45%,工业用地占总建设用地18.92%。
老城区现状建设以居住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为主,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混合布局问题突出;北部红海片区仍未建设开发,现状为水塘和耕地,但属于土规建设用地范围,土规建设用地指标约为44公顷。
新城区现状建设用地基本按控规落实,南区以居住和商业为主、北区以工业用地为主。空地主要位于北区欧仙路两侧和沙河南岸沿线,用地面积约为58公顷。
西湖片区现状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比例较为均衡,居住用地以旧村为主,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沿环湖三路布置,产业用地集中于片区东南侧工业园。片区内空地主要分布于东莞车站半径范围内,已由市里统一征转储备。
(4)道路交通现状
①外部交通
石龙镇主要有三条对外通道:广深铁路、S省道(莞龙路)、县道15号公路(龙胜路)。
广深铁路沿石龙镇西侧穿过,于西河片区建设新的东莞火车站,现已投入使用。加强了石龙镇与广州、深圳的区域联系。
S省道(莞龙路)横穿西湖片区,向西直接与市中心相连,同时连接5.7公里处的珠三角环线高速石龙出入口。向东可达石排镇、桥头镇。
县道15号公路(龙胜路)纵向穿过新城组团,向北联系博罗县,向南联系茶山镇。
②内部交通
整个石龙镇道路网骨架基本形成,主次干道系统较为完整,现状道路总长度约95.06km,道路网密度7.24km/km2,道路网密度基本能够达到规范要求的标准的下限。
老城区:东西方向主干路网基本完善,南北方向主干路网严重不足,导致纵向交通不畅;支路网错接、断头路交通;静态交通设施零散,不成规模。港口建设水平不高,通运能力亟待提升。
新城组团:路网基本按控规落实,路网体系最为完整;静态交通设施严重缺乏,需要尽快完善。
西湖组团:“十”字型主干路网已经形成,西湖一路东侧区域支路网相对缺乏;东莞火车站已经建成使用,站场周边道路也已基本建设完成。
(5)现状建筑物情况
现状建筑分为四类,分别是一类建筑、二类建筑、三类建筑和保护性建筑。
一类建筑:近几年新建的村民住宅、居住小区以及工业厂房,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外观良好;建筑面积为.37万㎡,占总建筑面积的46.22%。主要分布在新城区,包括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和公共设施建筑。
二类建筑:上世纪90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建设的村民住宅、商品房和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为.14万㎡,占总建筑面积的32.43%。主要分布在老城区绿化路以南及西湖区,包括现状的商品房、工业厂房、部分公共设施等。
三类建筑:上世纪90年代以前村民自建房屋及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为.82万㎡,占总建筑面积的20.40%。主要分布在老城区绿化路以北地区,是石龙历史古镇的保护区域。
保护性建筑:主要是石龙历史古镇保护区内沿中山路沿线分布的需重点保护的建筑,建筑面积约6.94万㎡,占总建筑面积的0.95%。
1改造区域
4.1“三旧”改造定义及改造范围界定(1)“三旧”定义
依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三旧”是指特定城市建成区,在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2)改造范围的界定
我市下列土地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
①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
②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旧城镇改造的用地;
③布局分散、不具保留价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村庄;
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区域;
⑤须按产业调整、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进行改造的集体旧物业用地;
⑥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⑦因城乡规划调整,产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工业用地;
⑧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⑨其他经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认定属“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三旧”改造范畴:
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域生态控制线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的;
②不符合产业发展*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详见附件1《东莞市“三旧”改造区域产业导向目录(年本)》)的;
③权属有争议的;
④被司法机关和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⑤除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外的空地;
⑥其他不纳入“三旧”改造范畴的情形。
4.2本次“三旧”改造范围的界定依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石龙镇的城镇发展历程、现状物质空间状况、交通承载力、土地使用效益等,判断石龙镇现状物质空间老化;从有利于用地统筹、连片开发的角度出发,分别对新城区、老城区、西湖区进行研究“三旧”改造范围的划定。
(1)老城区
①绿化路以南至滨江路片区
该片区现状主要以村民住宅、旧商品房、旧厂房为主,存在商业、酒店、旧厂房和旧商品房混杂的特征,而配套设施不完善、现状路况较差是其最大的问题。
②铁路以西片区(新维工业区)
该片区现状主要是旧厂区,南侧靠近石碣镇有少量的旧村,现状木材厂基本闲置,社区对该片区改造意愿也较为明确。
③石龙历史古镇区
绿化路以北至东江北干流是石龙镇历史古镇的核心区域,现在有一半以上的地区仍较好地保持着历史的街巷走向、尺度、名称和建筑形式,民国历史风貌保存完好,有条件通过综合整治、设施完善、局部修葺等方式将其塑造为石龙镇城市文化名片。
道路系统:老城区的大部分道路系统都是民国时期形成的,但其街巷格局、名称等许多在明清时期已经形成。以行业命名的街巷多位于太平路以西地区,如竹器街、棉花街、卖鸡地等;以姓氏命名的街巷多位于太平路以东,如以宗族聚居形成的刘屋巷、郭屋、周屋等。这些街巷名称可以直观地反映历史上该地区的功能和行业特色等信息。同时,许多街名保留有明显的“文革”痕迹,如团结街、红星街、光明街等,这些都是文革时期改名的街巷,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印记。
街道系统:老城区的街道系统以太平路为界呈现不同特点。太平路以西地区主要道路多为东西走向,建筑南北列分布,如竹丝州街、棉花街、风炉街等。太平路以东地区主要道路则多南北向,两侧为鱼骨状尽端路,典型的如聚龙里、七贤坊、面街等。
老镇风貌:两种不同的道路格局,都是适应不同的功能需求而形成的。以商业为主要功能的街巷,要求可达性好,建筑南北向长条布局,有利于生产、存贮、居住;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街巷,采用鱼骨状路网,在满足通行的情况下保证了环境安静和安全,两侧的支路有相当一部分是尽端路,这样也就形成了一些半私密空间,个别还保留有街闸(街巷入口横额),如聚龙里二巷、福贤新街。
面对历史古镇保护的要求,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与石龙经贸办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探讨老城区的改造问题,规划首先明确该区域的改造重点是搬迁有污染的工业,重点保护中山路历史街区,其他区域考虑结合具体项目情况进行改造,例如改造为特色饮食街、特色小商品街、岭南特色书画街等等,规划在严格落实古镇保护的前提下,考虑未来改造的弹性,该片区基本都纳入了改造范围。
(2)新城区
新城区规划从两个方面分析划定改造范围:明确保留地区,明确改造地区(分为动力不足地区、条件成熟地区)。
①明确保留地区
主要包括现状的一类、二类、商住住宅区,*府办公区,公共设施以及现状集中大型的工业区。
②明确改造地区
包括*家山、王屋洲社区现状的旧村,*家山社区的轮胎批发市场和旧厂房。其中王屋洲社区的旧村已有明确改造项目,改造意向较明确,条件较为成熟;*家山社区对于轮胎市场和旧厂房改造意向较为明确,旧村近期采取综合整治的手段改善旧村内部环境、完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现状旧村改造动力不足。
(3)西湖区
西湖区改造范围分析,按照实际情况可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明确有改造意向的区域、明确保留的区域、近期改造动力不足(可纳入中远期改造区域)的区域。
①明确有意向改造区域:
西湖电厂地块、江南路南侧地块、医院东侧地块、信息产业园温泉南路以北的旧厂区。西湖电厂地块,现状电厂已废弃,规划将新建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是石龙镇的重大公共设施项目;江南路南侧地块,包括现状的旧厂房(现状大部分已停产、废弃)、旧批发市场及部分旧村,改造动力较大,已有部分项目启动前期的拆迁工作;医院东地块,现状是已废弃的旧工厂,紧靠石龙新火车站,区位优势明显,改造意向较明确;温泉南路以北的旧厂区,现状建筑质量较差,效益低,规划道路将涉及旧厂房拆迁,因此需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③明确保留的区域:
西湖信息产业园、石龙城市公园、医院、莞龙路沿线公共设施及住宅区。
④近期改造动力不足区域:
西湖老村属于近期改造动力不足地区,但老村范围内环境较差、布局混乱、局部存在安全隐患,在征求社区意见的情况下,规划近期综合整治,中远期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旧村进行改造,因此本次规划考虑弹性控制要求,把西湖旧村也纳入改造范围。
4.3改造类型与模式划分(1)改造规模
改造区域是石龙镇客观需要进行改造的区域,面积为.27公顷,主要分布于老城区、西湖片区及新城组团。老城区改造片区面积为.58公顷,其中新维工业园改造区面积为29.65公顷,老城区中部改造区面积为98.22公顷,滨江酒店改造区面积为5.71公顷;西湖片区改造片区面积为.68公顷,其中西湖片区中部改造区面积为84.18公顷,西湖李屋村改造区面积为14.38公顷,西湖片区东部改造区面积为47.12公顷;新城组团改造片区面积为.01公顷,其中*家山改造区面积为71.62公顷,新城工业园及泗洲村改造区面积为52.39公顷。
1功能指引及用地规划
5.1功能分区及指引本次规划以《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送审稿)》为基础,分析其对石龙镇的功能定位、分区要求和结构规划。
战略定位:广东省幸福导向型产业发展的示范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的特色区域、穗莞合作的重要平台。
石龙镇发展目标:以“历史名城、信息产业强镇”为导向,升级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信息服务、检验研发、创意设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对石龙镇的发展要求:
◆大力发展产业——重点考虑石龙新城工业园、石龙高科技产业园、石龙新维工业园、石龙红海物流园的发展需求。
◆严格控制生态——综合利用东江南支流两侧控制宽度不小于50M的绿廊,使之承担休闲、文化、商业、生活等功能。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加强对升级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街区的保护。
功能结构:确立一条蓝带、四条发展轴线、三个城市组团、八个功能片区。
一条蓝带——东江北干流、南支流迂回贯穿其中,形成“工”字形结构,成为城市重要的蓝色开敞空间。
四条城市发展轴——由交通集散条件的引导,确立四条发展轴线,串联新城、老城、西湖三大组团。
三大组团——
老城组团:包括老城综合区、新维物流配套区和红海物流工业区和一个老城商业中心。
新城组团:包括新城综合区、新城工业区、居住生活区和文化行*中心。
西湖组团:包括西湖综合区、高新产业园区和西湖商业中心。
1*策分区
为了东莞建设成为“国际智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对“三旧”改造实行差别化的空间管制。通过划定产业保障区、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改造核心区、战略统筹区,对产业、生态、历史及特色空间进行保护,对战略资源进行预控,规范房地产准入区域。
纳入标图建库的改造项目,须按照对应改造*策分区的相关管控要求进行改造。
6.1产业保障区(1)目的和意义
为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实现国际制造名城,*府划定*策分区,实现对特定产业聚集区的严格保护。
(2)管控要求
产业保障区内应以工业、仓储、科研设计、公共设施用地为主,可适当发展金融保险、贸易咨询等设施用地。划定的产业保障区中,规划的产业用地比例应不低于已批总规产业用地的80%。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禁止工改居(按控规实施的工改居项目除外)
◆严控现状产业用地转换为其他功能(可转换为其他产业用地)
◆按控规实施的工改居项目,需求*府优先收储,*府确定不收储的方可自行改造。
(3)划定区域
根据《东莞市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草稿)》市域层面的规定,将区位合适且现状发展产业较好,布局较集中、规模较大的产业聚集区纳入产业保障区,并明确提出石龙镇的新城工业园、西部及南部工业园区应作为重点考虑要素。
结合石龙镇近年来产业发展计划,南部信息工业园大力发展为光电信息、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工业园,新城工业园加强电子、机械等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为石龙镇石龙镇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效益,是重点产业保障地区。
西部工业园(新维工业园)现状为木材厂,基本闲置,自身改造动力较强,社区对该片区改造意愿也较为明确,在现行控规中已确定调整为新维社区,用地以二类居住和商业、生活设施为主。本次规划不再将其列入产业保障区。
红海片区现状为未建设用地,由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规划建设的中外物流园将依托石龙港水路、铁路联运的优势,建设集多功能码头、铁路专用线装卸、仓储、集装箱拆装、铁路、水路、公路联运、报关报检等功能的红海物流园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明确产业保障区为新城工业园产业保障区、红海物流产业保障区、西湖高新产业保障区,用地面积为.04公顷,占全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2.52%。其中产业保障区内产业用地面积.67公顷,占全镇规划产业用地的87.68%。水乡总规产业用地总面积为.65公顷,产业保障区内规划产业用地占水乡总规产业用地面积的92.70%,满足划定的产业保障区中规划的产业用地比例应不低于总规产业用地80%的管控要求。
现状产业用地面积为.36公顷,产业保障区内现状产业用地面积为99.69公顷,占现状产业用地面积的56.34%。
6.2生态保护区(1)目的和意义
为保护生态环境,重塑水乡魅力,实现“现代生态都市”的建设目标,划定严禁各种建设行为的地区。
(2)管控要求
◆严禁拆除重建,镇街*府应对生态保护区内的现状建筑进行逐步的清退和复绿;
◆对生态保护区内现状建筑进行清退并复绿的,可获得建设量指标奖励,该指标可转移。
(3)生态保护区建设指标转移制度
◆建设量发送区——生态保护区
镇街*府对生态保护区内的现状建筑进行清退并复绿的,可获得建设量奖励。“三旧”项目和非“三旧”项目都可获得建设量奖励。
经核查东莞市生态控制线,并与现状建设、控规用地对比分析,确定石龙镇现状建设与规划用地均未超出生态控制线范围。
已批总规确定的成规模连片生态用地共计四处,具体如下:
◆新城片区北沿线绿地
该区域目前仍为生态用地。本次规划将承接总规思路,保护该地区生态绿地,但在用地形态与用地规模上结合实际情况与控规要求具体落实。
◆东江沿河地区
该区域在总规中未列入生态用地,但划定为公园绿地,并提出将其打造为休闲、观光的滨河公园。结合《东莞市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草稿)》市域层面提出的将东江生态带作为需严格控制的生态要素的要求,本次规划将东江沿河地区也列入生态保护地区。
◆西湖片区中部城市公园
该区域在总规中为列入生态用地,但是划定为公园绿地,并提出西湖生态郊野公园和西湖中心公园是西湖片区的城市绿色核心,对于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次规划将西湖片区中部城市公园列入生态保护地区。
◆西湖片区广深铁路西侧
该区域在总规中为生态用地,但该地块现已建设为东莞市火车站,为东莞市重要对外交通站点。故本次规划不在将其列入生态保护区范围。
本次规划明确生态保护区为东江南支流沿线绿地、新城片区北沿线绿地以及西湖片区中部城市公园。东江南支流沿线绿地约为44.16公顷,新城片区北沿线绿地约为7.97公顷,西湖片区中部城市公园用地约为18.90公顷,共计用地面积为71.03公顷,占镇域总面积的6.75%。生态保障区内现状旧工业、旧仓储用地面积0.15公顷。
6.3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1)目标和意义
结合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全镇文物单位、历史建筑、特色村落等资源进行详细摸查,以此为基础划定改造保护区,全面保护石龙镇历史风貌。
石龙中山公园现状建设情况较好,不需要改造。但公园内涵盖大量文物保护单位,周恩来演讲出、李文普纪念亭、莫公璧殉难纪念碑、凯旋门等。年10月被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因此本次规划仍将其列入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用地规模约为2.85公顷。
◆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
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虽较为分散,但与石龙镇的历史文化风貌息息相关,保护价值相对较高,包括孙杜古桥、地藏王庙、叶家祠堂、陈氏祠堂、禄业祠堂、蓉阳书院碑、麦家祠堂等。用地规模约为0.69公顷。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明确的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用地面积为12.69公顷,重点控制与保护的核心共12处。
6.4改造核心区(1)目标和意义
改造核心区指为落实总规要求、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由镇街*府划定,可以进行商业、住宅开发的特定区域。
(2)管控要求
◆除以产业类改造、公益性改造为主或经市*府特别批准的改造单元以外,改造单元应集中于改造核心区。
◆可以进行商业、住宅开发
(3)划定区域
结合《东莞市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草稿)》市域层面的改造要求,从以下方面考虑石龙镇需重点控制和改造的区域:
◆已批总规确定的城镇中心区、组团中心区
◆总规确定以生活、商贸、服务等功能为主的区域
◆划定的改造核心区应集中连片
结合石龙镇总规、控规以及相关规划的中确定的服务中心区、以及石龙镇现状物质功能老化区域的判断,本次规划2个改造核心区,分别位于老城区和西湖区。
老城区改造核心区:
◆绿化路以北,广深铁路以东区域
该区域是石龙镇传统的生活、商贸、服务中心,历史悠久,岭南特色突出。但自发形成城市格局也出现了商业、工业、居住混杂,建筑质量较差,卫生情况堪忧,商业、生活设施规模小、门类不齐等问题。
◆广深铁路以西区域(新维工业园)
该区域现状是新维工业园,现状为木材厂,基本闲置,自身改造动力较强,社区对该片区改造意愿也较为明确,在现行控规中已确定调整为新维社区,用地以二类居住和商业、生活设施为主。
◆新桥路、滨江路、兴龙路、广源路和绿化路围合的区域
该区域是老城区的商业中心,现状主要为时代广场、汇联步行街、旅馆等商业业态、源制衣厂等污染工业以及旧村居,用地功能混杂,建筑质量较差,与现代商业服务中心的定位差距较大,亟需改善。
◆石龙老体育馆地块以及石龙头路与龙城路交汇处
石龙老体育馆地块位于滨江东路以东,紧靠东江南支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状为石龙体校、石龙老体育馆和石龙举重博物馆,近年来,石龙镇新体育馆(新城区)已修建完毕并投入使用,老体育馆使用率降低,存在较强的市场改造动力。石龙头路与龙城交汇处现状为旧村和部分沿街商业设施,存在一定的改造可能。
西湖滨江改造核心区:
◆莞龙路至江南路区域
该区域现状为工业、老村、西湖服装批发市场、以及零售商业,用地混杂、布局混乱,建筑质量较差、卫生环境落后,与规划定位的大型商贸为主的商业中心的定位不符,存在改造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老城区改造核心区范围总面积为.99公顷,西湖片区改造核心区范围面积为73.96公顷,共计.95公顷,占全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3.37%,符合改造核心区内建设用地不得超过规划建设用地25%的要求。另外,改造核心区范围内的现状产业用地面积约50.26公顷,占现状产业用地面积的28.41%,主要为老城区内部的旧厂房。
改造核心区的部分改造单元涉及到《东莞市石龙历史名镇古镇保护规划》,其建设因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的重点控制要求。
6.5战略统筹区(1)目的和意义
为谋求镇街或组团的稳定发展,*府对市域、镇街及组团中具有战略地位的区域进行统筹部署。
(2)管控要求
◆战略统筹区的改造项目,由*府优先收储;*府确定不收储的改造项目,可自行改造,提供镇街*府同意不收储的函件。
◆战略统筹区内由*府收储的改造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容积率指标可适当提高。
(3)划定区域
结合《东莞市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草稿)》市域层面的改造要求,从以下方面考虑石龙镇需重点控制和改造的区域:
◆轨道站点周边地区
◆需要*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地区
◆重大基础设施选址地区
◆*府确定需要进行统筹发展的其他地区
新东莞火车站落地石龙镇西湖片区,已经正式投入使用,未来将与东莞市轨道交通R2线实现无缝接驳,形成国铁、城市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接驳换乘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
东莞火车站地区作为东莞市未来“三旧”改造重点地区,也是近期推动的重点之一,其周边M半径控制范围必须由*府统筹开发管理,本次规划明确划定的战略统筹区为广深铁路以东、莞龙路以南,岭南东路以北的区域用地约为.1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8.2%。
全镇有3座水厂,即西湖水厂、老城区的城区水厂、新城区的*州水厂,总设计规模为27万m3/d,现状供应规模为16万m3/d。根据中小城镇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要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标准取L/人?d,则现状需求量为12.65*0.4=5.06万m3/d,现状水厂供应能力有相当多的富余。
供水管网方面,老城区和西湖片区大部分现状道路下已铺设给水管,但部分支路未铺设给水管道,导致整个给水系统无法形成环状管网,使供水缺乏安全性。新城区给水管网干管已初步形成,主要干管之间基本上可形成环状供水,管径从DN~DN,给水管管材以铸铁管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为主;但管道管径不合理,需进一步完善。
②排水工程
现状排水为雨污合流,即雨水、污水通过明渠(沟)及暗管、暗渠汇入河道。现状污水处理厂1处,位于新城区北部的新洲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5万m3/d,现状建成规模2.5万m3/d。雨污水合流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对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整个排水系统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③防洪工程
现状的石龙围、京西鳌围、新城区现状围堤均已达五十年一遇防御标准,现状排涝泵站4处,基本能够满足排涝要求。但现状排水渠淤积严重,其泄洪功能严重减弱,给沿岸居民的生活、生产带来安全隐患,急需对其进行清淤整治。
④电力工程
现状电厂一座,位于西湖片区的西湖电厂。KV变电站3座,分别为老城区的石龙站(容量2X50MVA)、西湖片区的西湖站(容量2X31.5MVA)、新城区的*州站(容量3X40MVA),基本能够满足用电需求。
现状KV及以上高压为架空线路。新城组团中心区的道路大部分已建电缆沟,电缆埋地已逐步取代架空线。电缆沟主要分布在道路的东南侧,尺寸由1.2m×1.2m和1.0×1.0组成10KV供电系统为电缆沟布置。
老城区10KV电缆沟主要集中在兴龙路、滨江路、和平路、中兴路、新兴路等。西湖片区只有莞龙路、竹围路、西湖二路上设有现状市*电缆沟。大部分电缆沟截面太小,部分线路架空敷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⑤通信工程
现状电信局所有3座,邮*局所2座,其他邮*业务由主要由代办点提供,能满足现状需求。全镇有线电视服务由石龙广播电视站提供,有线电视电缆大部分采用电缆埋地敷设至用户。
目前区内主要道路均已敷设通信管道。总体来看,通信管道网络规模已初步形成体系。但是大部路段管孔数太小,部分地区没有统一布局,比较凌乱,很难满足发展需要。同时部分通信线路还存在架空现象,不利于城市美观,也影响通信安全。
⑥燃气工程
现状主要使用瓶装液化气。规划区没有天然气气源,现状燃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石龙镇没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气源主要来至于附近的企石、茶山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目前,石龙镇无市*管道燃气,只在华南花园、富林大厦、聚龙湾、正龙豪园4个生活小区内有庭园燃气管道。供气方式是以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形式,设计规模小。
总体而言,石龙镇燃气系统基本处于较原始供需状态,行业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安全隐患较大。现有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基本上不满足安全规范要求。今后应按规划兴建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已建住宅小区、住宅大部分没安装室内、外燃气管道,对今后燃气管网的形成带来困难。
(7)现状公共设施情况小结
综上所述,石龙镇现状公共设施配套基本可满足现状要求,教育设施、公园绿地、静态交通设施略显不足。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设施缺失问题突出,教育配套亟待完善;
◆西湖片区和新城片区文化娱乐设施相对比较缺乏;
◆医疗设施充足;
◆开敞空间体系形成,但社区级绿地少,人均公共绿地低于国标要求;
◆道路网系统基本完善,老城区南北向交通有缺失;
◆静态交通设施零散,规模不足,如停车场、加油站等;
(8)市*系统支撑综合评价
9.3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评估水水乡总规石龙镇范围内公共设施用地.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83%。其中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为27.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4%,商业金融业用地76.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69。
本次规划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落实总规确定的镇级、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补充和完善社区级服务设施。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49%,相比水乡总规增加了5.8公顷。具体安排详见公共配套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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