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古镇镇环保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指古镇高级中学运动场附近闻到有泡沫刺鼻味道,严重影响学生课余活动和体育锻炼。随即,执法人员便对投诉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区域有3间泡沫厂正在生产,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经检查发现,该三间正在营业的泡沫厂,从事泡沫免模加工项目,且都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有效处理排放到外环境,与举报的事实相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环保分局对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即日停工,限期搬迁。古镇镇安监分局对其电表进行现场查封。
下一步,古镇镇环保分局将继续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的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从严从重处理,防止环保违法行为“回潮”。
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编辑: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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